资溪县高田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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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资溪县公安局高田派出所前往辖区高田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讲座,受到了全校师生的欢迎。

11月14日下午,应辖区高田中学的邀请,资溪县公安局高田派出所派出警员前往辖区高田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讲座中,警员小宁强调指出,宪法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保障,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及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公民的基本义务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尊重社会公德以及依法纳税等。举例说明宪法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在校园教育中的宪法案例。

最后,宁警官教育青少年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还开展了宪法知识互动问答。

讲座深入浅出,学生们一听就懂。通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座,学生学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很多知识,知道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许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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