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前教育行业重点推广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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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学前教育相关机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创新与教育现代化的发展战略,表彰和激励在学前教育领域取得突破性科技创新成果、实现有效转化应用并产生显著效益的优秀项目,发挥先进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加速我国学前教育行业的数字化、智能化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国组织开展 “2025年度学前教育行业重点推广成果”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聚焦“十四五”中后期学前教育发展的核心需求,在全国范围内发掘、评选和表彰一批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及标准引领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并已产生显著应用成效与推广价值的优秀成果。旨在树立行业标杆,促进成果共享与产业协同,推动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力。

二、评选原则

坚持 “科学严谨、创新导向、注重实效、公平公正” 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专业、规范,评选结果具有公信力和示范性。

三、申报资格及条件

(一)申报资格

成果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社会团体。

申报成果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研发并实现实际应用。

申报成果应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

(二)核心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应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并提供详实证明:

1、技术创新突出性: 在智能教育技术、数字教育资源、智慧园所管理、儿童发展评估、健康安全监测等方面,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先进,解决了行业关键共性问题。

2、应用成效显著性: 成果已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成功应用,并产生了可量化、可验证的积极效果。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提升保教质量与效率、优化管理流程、促进家园共育、产生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行业推广可行性: 成果成熟度高,稳定可靠,具备标准化、模块化特征,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广阔的行业推广前景,能有效服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

4、模式引领示范性: 在教育服务模式、管理模式、教研模式或产学研合作模式等方面实现创新,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对区域或全国学前教育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四、评价维度

评审将主要依据以下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1、创新性与先进性: 成果在技术、理念、设计或集成应用等方面的创新程度与行业领先水平。

2、成熟度与可靠性: 成果的技术稳定性、功能完备性及在实际应用场景中的运行表现。

3、应用效益与价值: 成果已产生的教育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用户满意度。

4、推广潜力与前景: 成果的标准化程度、易用性、成本效益及在未来市场的应用潜力与产业带动能力。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但不限于:

1、《2025年度学前教育行业重点推广成果申报表》(见附件)。

2、成果综合报告: 详细阐述成果内容、创新点、研发历程、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情况。

3、应用与效益报告: 重点说明成果的应用范围、部署情况、解决的问题、取得的量化成效(需附用户证明、案例报告、效益分析数据等佐证)。

4、推广价值论证报告: 分析成果的推广模式、目标市场、竞争优势及未来三年推广计划。

5、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法人登记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鉴定证书、重要奖项证明、典型用户推荐函、主流媒体报道等复印件。

六、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 组委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 组织由学前教育、教育技术、产业经济等领域权威专家构成的评审委员会,依据评价维度进行专业评审与合议。视情况组织答辩或实地考察。

3、结果审定与公示: 评审结果报本学术工作委员会审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发布与推广: 正式发布评选结果,颁发奖牌与证书,通过协会官方平台、行业媒体、专题对接会等多种渠道进行重点宣传、推荐与推广。

七、评审委员会

本届评选拟邀请来自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及领军企业的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名单(部分)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侯莉敏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理事长

吴  峰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

刘晶波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研究所  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占兰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  研究员

刘  焱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研究所  教授、博士生导师

华爱华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系主任

叶冠鸿  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理事

陈  方  北京市小枫树幼儿园  学前教育管理专家

张  琳  上海市小天使幼儿园  园长

八、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请申报单位认真准备材料,确保内容详实、证据有力。

2、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全套申报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签字盖章页需扫描)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zgsjscm@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2025重点推广成果申报-成果名称-申报单位”。

3、纸质材料提交要求(如需)将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2、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

3、本通知及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学术工作委员会所有。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是提升学前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关键。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切实做好优秀成果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附件:《2025年度学前教育行业重点推广成果申报表》

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学术工作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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