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帮助未成年人了解自身基本权利,9月21日,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吴志球检察官走进仰山学校五年级八班,呈现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课。检察官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将法治理念从课堂延伸到家庭,带动家长共同学习法律知识,携手走向文明。

活动中,检察官结合五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四项基本权利——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给别人起侮辱性外号,侵犯了什么权利?”“未经同意把同学照片发到网上,可以吗?”随着检察官的提问,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举手回答,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在讲解姓名权时,检察官通过“冒用他人姓名”的案例,告诉同学们每个人都有决定和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在讲解肖像权时,检察官结合“随手拍”“朋友圈晒图”等现象,提醒大家尊重他人肖像,不随意拍摄、传播他人照片;在讲解名誉权和荣誉权时,检察官用“造谣传谣”“窃取荣誉”等真实事例,引导同学们谨言慎行,珍惜自己和他人的名誉与荣誉。

宣讲结束后,检察官给每位同学布置了一份特殊的“家庭作业”:把今天学到的权利知识带回家,当一次“小小法治宣传员”,向父母讲解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含义,并和父母一起讨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权利、做文明守法公民。同学们兴致勃勃地接受了任务,纷纷表示要当好家里的“法律小老师”。孩子带动家长,家长影响社会,真正实现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效果。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小手拉大手”为载体,让法治精神和文明理念在家庭中生根发芽,为构建和谐、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一堂法治课,一颗文明种。通过“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金溪检察院与仰山学校共同搭建起检校家共育的桥梁,让尊重权利、崇尚法治的文明之风吹进每一个家庭,吹遍每一个角落。 (唐若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