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广西柳州某宠物市场发生一起虐狗事件。一名男子因对购买的两个月大的小狗不满意,返回商家要求退款。商家以小狗无健康问题为由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未果爆发激烈争执,该男子竟两次将小狗高举摔向地面,小狗当场死亡。
这场血淋淋的悲剧背后,是法律、行业与道德的多重溃败。当法律缺位、行业失序、道德困局三重危机叠加时,任何生命都可能沦为商业博弈的牺牲品。要阻止下一个悲剧,需从制度重建与社会觉醒双轨并行。
4月27日,柳州12345热线回应称已介入处理。对于这一恶劣行为只是“处理”,而没有相关法律对他进行惩治吗?事件中,施暴者可能仅因“损坏财物”被追责,而小狗的生命权被彻底忽视。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聚焦保护濒危物种,《动物防疫法》强调公共卫生风险,而伴侣动物的生命权在法律中几乎空白。正如学者张允源、魏小项所言,虐待动物行为间接侵犯了“人类对生命的怜悯情感与社会伦理秩序”,但现行法律却无法将其与普通财物损害区分,导致“法益保护的逻辑断裂”。
反观日本《动物爱护法》,将虐待宠物行为定为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德国则对遗弃宠物者处以巨额罚款(9万欧元)。这种立法差异背后,是对生命价值认知的鸿沟。我国法律若继续将宠物视为“可退换的商品”,实质是对暴力行为的默许,也与现代社会对生命价值的普遍共识渐生隔阂。
宠物交易市场的野蛮生长更助推暴力。近年来,我国宠物经济规模突破3000亿元,但行业规范严重滞后。商家为牟利给病犬注射兴奋剂、染色伪装健康,消费者买回“星期狗”后维权无门,极端行为便成了“止损”手段。
要改变现状,需从交易的每个环节扎紧篱笆。可以参照德国模式,建立“饲养资格证+黑名单”制度,从源头管控:要求购买者通过饲养知识考试,对频繁遗弃、虐待者列入黑名单终身禁养;在规范交易方面可以学习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强制宠物植入芯片,记录宠物健康档案,借鉴日本宠物连锁店P's-first规定:购买后15天内宠物出现健康问题可免费治疗,若非人为死亡可更换新宠。这些制度将交易从“一次性买卖”转为“终身责任契约”,倒逼商家诚信经营,也遏制冲动消费后的暴力行为。
法律惩戒的缺位,本质是对社会风险的漠视。犯罪学研究表明,虐待动物者“可能发展出攻击性人格障碍,甚至演变为针对人类的暴力犯罪”。这一论断在犯罪学中被称为“麦克唐纳三要素”——虐待动物、纵火与遗尿的童年行为,往往预示成年后的反社会倾向。因此,将虐待动物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仅是司法震慑,更是对潜在社会风险的防控。
然而,法律仅是底线,道德觉醒需依靠教育渗透。德国社区组织儿童参与流浪动物救助,将“敬畏生命”融入成长体验;有的幼儿园通过“生命教室”让孩子见证小鸡从破壳到死亡的全过程。反观我国,宠物市场充斥着“这只狗打几折”的议价声,却鲜见“领养代替购买”的伦理倡导。北京、上海等地动物保护组织尝试建立社区宠物档案,通过绝育补贴降低弃养率,此类实践值得推广。
伴侣动物被赋予情感价值,却未被法律承认为“生命主体”。当我们将宠物视为“可退换的商品”,实则是将自身囚禁于功利主义的牢笼。正如生态保护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对宠物的尊重也应回归到对生命本质的敬畏——无关物种贵贱,只关乎存在本身的价值。
柳州虐狗事件的血迹,应成为制度重构与社会觉醒的催化剂。从强制芯片植入到司法震慑,从校园生命课堂到社区领养评估——每一项细则都是对“生命不可退换”的庄严承诺。当我们谴责施暴者时,更需意识到:阻止下一个悲剧,不仅需要法律的铁腕,更需要让“敬畏生命”从口号化作拒绝购买“星期狗”的清醒,化作推动社区领养的实际行动。唯有如此,文明才不会在暴力的循环中失重。(张一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