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读拘留决定书,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你司法拘留十五日!”宜黄法院法警将一副冰冷的手铐戴在了吴某的腕上,他望着法院那威严的大楼,心中满是懊悔。
吴某原本意气风发,经营着一家房地产公司,可最近却因多笔债务纠纷陷入了困境。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吴总收到法院传票时,还自信满满,觉得申请人只是申请对公司强制执行,这债务跟自己个人毫无关系。
然而,当执行法官将追加吴某为被执行人的裁定送至其手里时。他才追悔莫及。原来,债权人申请追加吴某为被执行人,理由是他未履行出资义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吴某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但他心存侥幸,试图以各种理由推脱,既不主动报告财产,也不配合执行工作,对法官的释法说理置若罔闻。
直到站在拘留所门口,吴某才真正冷静下来,在那冰冷的铁窗面前,他开始反思,自己只想着如何逃避执行,却忽略了法院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沦为了法律的制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