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和解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有效路径,更是修复社会关系的温情纽带。我院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决策部署为牵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工作,将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向纠纷源头延伸,以“监督+调解”双轮驱动推动民事争议从“争锋相对”走向“握手言和”。
“真没有想到检察机关对该案如此重视、如此认真,经历七年诉讼,还能让双方坐下来敞开心扉沟通,达成和解”,三位申请人及其代理律师向检察官握手并表达了感激之情。
近日,我院促成一起诉讼长达七年的继承纠纷案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化解困扰兄弟姐妹四人的家事矛盾纠纷。
案情回顾
刘某与侯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四个子女。侯某、刘某于2016年1月、2017年3月相继去世,均未留有遗嘱。涉案房屋原登记在刘某名下,系夫妻共同财产。2016年5月,刘某与小儿子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将涉案房屋赠与小儿子,小儿子同意接受赠与,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小儿子名下。
2018年,其他三个子女将小儿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经三级法院认定,刘某与小儿子签订《赠与合同》属无权处分,合同无效。2019年,其他三个子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登记在小儿子名下的产权证书,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登记在小儿子名下的产权证书,更正回刘某名下。后其他三个子女又将小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涉案房屋按法定继承,两级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小儿子不服二审判决,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二审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小儿子仍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小儿子继承涉案房屋70%份额,其他三位子女各继承10%份额。其他三个子女不服二审判决,向我院申请监督。
“啃老”还是养老 分析研究下判断
本案中,三位申请人主张小儿子“啃老”,老夫妇生前有退休金,小儿子一家三口多年来无偿居住父母房子,日常花销和老人住院看病均是使用老夫妇的退休金,老夫妇还帮助小儿子带孩子等,三位申请人经常看望、照顾父母,并给父母钱财。小儿子主张其与父母同住40多年,照顾父母日常起居和生病住院,正因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老人才将涉案房屋赠与其本人。经翻阅案件卷宗、审查证据材料,我院认为小儿子一家三口与老夫妇挤在40多平米的小房子中40余年,老夫妇虽有稳定退休收入,但晚年都患癌症,术后生活均不能自理,需特殊照顾护理,均是小儿子一家人照顾陪伴,老人将房屋赠与给小儿子应属其个人本意,法院综合考虑小儿子对老人生活起居、求医问药等方面的照顾和精神陪伴及鼓励等因素,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尽善尽孝的良好风气的角度出发,判决小儿子继承涉案房屋70%份额,其他子女继承10%份额,并无不当。
僵局还是破局 情理法并用促和解
经了解,老人去世前与小儿子处置房产、办理过户的整个过程均隐瞒三位申请人,三人不满,便开始打官司,从2018年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到行政诉讼纠纷再到继承纠纷原审、重审,历时已7年之久。我院认为双方存在矛盾,但手足之情尚在,只是沟通不畅,于是开始尝试矛盾化解工作。首先,通过释法说理,帮助两方当事人认识到法院发回重审后二审判决合情合理。其次,与三位申请人沟通,基于小儿子一家长期生活在涉案房屋中,并对老人亲力亲为照顾的实际,如果选择卖房分钱,小儿子一家面临无家可归的局面,建议三位申请人将手中房产份额以市场价格出售给小儿子。最后,与小儿子沟通,肯定其几十年赡养父母作法,重审已最大限度考量其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并进行了改判,三位申请人也通过定期看望照顾老人尽到赡养义务,各获得涉案房屋10%的份额也是应得,建议通过向三位申请人支付折价款,进而获得涉案房屋全部产权。小儿子表示同意,但其经济条件有限,需要一定时间筹措资金。
硬解还是和解 陪同办理消顾虑
由于双方对涉案房产价格产生争议,想重新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我院考虑到如果重新评估,还需额外支出一笔评估费,且有一定评估周期,建议根据同小区、同户型近期成交金额,涉案房产所在楼层及其他情况,以及向房产中介公司进行询价,来确定涉案房产价格,双方一致同意。最终确定涉案房产价格,三位申请人也同意小儿子分别向其支付涉案房屋10%份额的对价款,签订和解协议,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办案组向双方释明了和解协议效力后,组织双方签订,并陪同四位当事人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